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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扩散!急寻相关接触人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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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刘伟  责编:卢冀明 侯红玲

12月6日,抚宁区疾控中心接秦皇岛市疾控中心《关于石家庄市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密接郑某的同乘人员协查函》,函中涉及抚宁区次密接柳某、黄某某,柳某、黄某某11月19日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郑某同乘G1278列车,当日在秦皇岛站下车,现均已管控。
12月2日10:22—11:20,柳某自抚宁粮食局站乘坐45路公交车至世纪港湾站;12月6日8:00—9:00,黄某某自抚宁一中乘坐45路公交车至世纪港湾站;请在同时段乘坐45路公交车的人员,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,立即向区防控办或疾控中心报告,并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。
12月6日11:40-13:30,柳某在抚宁区城关马记牛杂(抚宁区长征路77号)就餐,请在同时段到该店就餐人员,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,立即向区防控办或疾控中心报告,并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。
请各位市民积极应对,不必恐慌。如果发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请立即上报,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。如隐瞒不报,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 
抚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:0335-5988633 0335-6682904(非工作日)
秦皇岛市抚宁区新冠疫情工作
领导小组指挥部
2021年12月7日

来源:秦皇岛发布 抚宁融媒

监审:王勍

终审:何义安 周岩 赵明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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